因工作需要,受大丰区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刑侦协管岗位 7名(限男性)
网络安全岗位 4名(男女不限)
反电信诈骗岗位 3名(男女不限)
档案信息技术维护 1名 (限男性)
监管岗位 4名(限男性)
炊工岗位 1名(限男性)
车辆驾驶岗位 1名(限男性)
影视制作岗位 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车辆驾驶岗位、烹饪岗位和监管岗位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二)专业条件
1、刑侦协管岗位需相关专业特长和电脑技能。
2、网络安全岗位和反电信诈骗岗位要求基本的电脑和网络知识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3、档案信息技术维护需计算机专业毕业生;
4、车辆驾驶岗位需持B1及以上驾驶证。
5、炊工岗位需具备一定厨艺。
6、影视制作岗位需有摄影、录像基础,能熟练运用Edius、AE等软件,能独立完成微视频、影视宣传等制作。
(三)报名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
3、联系人:赵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大丰区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和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的,由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大丰区公安局参加警务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
派遣人员的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技能工资+考核工资(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管理要求
招聘人员在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