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现代粮食企业发展的需要,盐城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粮食工作,服从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有胜任专业工作的体质和精力。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8:30—5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登录大丰公共就业网,从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ycrfzp@163.com(邮件名:姓名+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要求,由本人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纸质版和报名资料原件,送至审核现场接受审核,并签名确认。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或党校系统的认证备案表打印稿)、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本人征信报告、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中的原件经与复印件比对后,现场予以退还)。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公司另行通知其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
(三)综合考核
应聘人员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达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确定,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设60分合格线。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录用
通过考试、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对考察合格的予以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对履职能力和业绩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达不到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岗位所在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
五、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顾女士
咨询电话:18852545552
特此公告。
附件1:盐城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盐城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