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力量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巡特警大队红鹰突击队员24名。
二、招聘条件
1. 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20周岁至28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专业特长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
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裸眼视力4.9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0米(含)以上;体重17.5≤BMI<30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²。
5.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政治、体能素质过硬、退役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2、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
3、笔试
政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组织面试考官根据应聘岗位要求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述举止等方面的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大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管理使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巡特警大队红鹰突击队的工资构成: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层级工资+“五险一金”+年度福利。
五、管理要求
招聘人员在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2021年9月23日